日沈閣話舊事 |
英法火燒圓明園 北京條約開放華工出口 天津條約簽訂之後,照理說應該鳴金收兵,中國與四國互換條約,各國根據新條約辦事。可是因為咸豐皇帝對條約的理解為緩兵之計,換約躊躇不前,英法聯軍又藉口在大沽口打了兩仗,咸豐十年(1860年)七月佔領天津。清廷代表議和失敗,咸豐皇帝避走熱河。英法聯軍於十月十三日攻入北京,除了洗劫北京之外,還放火燒了有一百五十年歷史的圓明園。圓明園大火連續燒了兩天,三百多名太監與宮女葬身火海。咸豐皇帝的六弟,欽差大臣奕訢十月底與英法完成天津條約換約,並簽訂北京條約。十一月與俄國簽訂北京條約。 北京條約的重點與大多數的清朝對外條約類似,不外乎滿足歐西列強賠款、割地、增開條約通商港口及一些宗教傳教要求。其中最重要干涉中國內政的條款是容許外商招募中國勞工移民出口,也就是開放華工出洋。這個條款使得英國人可以公開合法的招募中國「契約勞工」,繞了一大圈,歷時六年,理論上英國政府總算圓了「大英帝國領土內沒有任何奴隸制度」的夢。英法終於靠船堅砲利打開了清廷的海禁,使「苦力貿易」合法化,成為華工出洋,就是今天所說的「勞務出口」。試想如果葉名琛於1854年和英國全權大臣兼香港總督堡林坐下來,好好商量,同意修改南京條約使華工出洋正規化,歷史會有多大的變化:可能救回多少戰場上犧牲的性命;圓明園可能還存在,光緒皇帝也不必因討好慈禧太后而挪用海軍軍費修建圓明園,造成日後甲午戰爭的失敗;清朝可能省了北京條約一千六百萬銀圓的賠款;俄國可能在亞洲少了一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佔領地,也奪不到在亞洲唯一的不凍港海參崴,造成對日本的威脅,引發日後的日俄戰爭。 聯盟監管傀儡政府 巡撫柏貴能屈能伸 英法聯軍於咸豐八年(1858年)一月攻陷廣州之後,了解他們沒有能力治理廣州,更不用提治理廣東省。唯一的辦法是承認現存的廣東官府,並且成立一個聯盟委員會(Allied Commission,以下簡稱「聯盟」),進駐廣東官府衙門,監管廣東傀儡 政府。凡對外事務或與洋人有關的事務由聯盟決定,廣東官府只辦理牽涉中國人的内政事務;廣東官府上下的公告須由聯盟審核及蓋印之後才可以公佈;廣東官府並且全面繳械。聯盟的成員包括英法兩國的文武官員代表,英國駐廣東領事巴夏理是代表之一。廣東巡撫柏貴自廣州淪陷之後成為階下囚,此時被聯盟復職,「共同」治理廣東。聯盟認為柏貴能屈能伸,也比葉名琛較識時務,換句話說比較聽話;柏貴在廣東省內也有相當法治權力,是最佳合夥治理廣東的選擇。 經過多年的內亂外患,廣東出現很多無業游民,咸豐六年(1856年)開始成為顯著的社會問題,因為許多游民一則成為盜匪,或者進入綁票擄掠的人口買賣行業。拐風之盛,有一時期,廣東及附近的居民,人心惶惶,坐立不安。咸豐九年(1859年)四月間,廣東眾商紳聯名具稟,向英國領事阿禮國(Rutherford Alcock)懇請設法禁止拐帶華人,阿禮國將情形報告英國全權大臣堡林,內容大約如下:「這港口〈廣州〉的暴力及苦力拐帶風氣,最近已達到窮凶惡極之境。一般居民為之惶恐不安及憤怒,地方官也為了地方治安,不得不採取行動。沒有人能在光天化日之下,離開住所之後,於公共場所不被拐騙人口販子騷擾;不是被誣控欠債,就是被誣控犯法。拐騙人口販子將這些無辜的人綁票之後,賣給苦力商人,既而運送至海外,從此這些被綁票的人就下落不明。這些不可容忍的罪孽惡行,使得廣州及其附近地區的居民警覺到所面臨的危險。」 廣州招工公所 開合法「華工出洋」之先 英國代表巴夏理提出以「廣東制度」(Canton System)來管理廣東華工契約移民;一則對英屬殖民地提供可靠的廉價勞工,同時制止拐帶苦力,使中國勞工出洋正規化。此時因為海禁政策尚未解除,廣東的地方官及商紳冒著「通敵」罪名之險與聯盟合作,也希望能有一個有效的制度來壓制綁票擄掠之風。咸豐九年(1859年)四月六日,廣東南海、番禺兩縣縣知事聯銜告示,公佈中國人可以移民到海外而不必害怕被處罰,廣東官府嚴禁綁票擄掠及苦力營或「豬仔館」的作業。告示囑咐打算移民的人在簽約之前,一定要明瞭工作情況;官府也會監督招工作業,使合約公正合理,移民自願簽約。四月九日,廣東巡撫柏貴也發佈告示,證實華工可以移民海外的新條例。柏貴接著誅伐拐帶苦力的惡行,宣稱將以死刑重辦,另外提供獎賞給通風報信的人。可惜柏貴壯志未酬,病逝於同年五月二十一日。「廣東制度」此時只有大剛,沒有內容。直到十月底,聯盟才有一個根據英屬蓋亞那蔗園園主及移民官奧斯汀(John Gardiner Austin)建議的廣東移民章程。 「招工公所」是這新移民章程的重點,希望到海外工作的中國人必須到招工公所申請西印度公司契約工作。新移民制度由英國移民官及中國官員合作管理;確保出洋的華工是依據合約自願上船;密切地監管招工公所的環境及苦力船的條件;自願出洋華工的妻小也可以免費同行,以達到移民紮根的目的 。 英國代表巴夏理與新任兩廣總督勞崇光多次面談之後,巴夏理於1859年十月二十六日呈上五章「招工章程」由勞崇光批准。勞崇光於十月二十八日公佈英國政府將於廣東省內設立招工公所,為西印度公司招募勞工。自願出洋的華工可以去招工公所申請工作,交涉工作詳細內容。並且強調工作環境、地點及其他細節必須經勞方同意後才簽約。 為了根除苦力買賣,綁票擄掠之風,勞崇光的照會中,區分哄誘拐帶和自願出洋的情況:禁止奸商貪利,設計哄誘拐賣中國人出洋;而對於自願出國謀生,聽其自便。 在擬訂的「招工章程」中規定,「凡有自願出洋之人,必須在中國地方官前當面聲明,由地方官將合同逐句講解給聽。如實係情願受僱,方准定期上船。斷不許各外國船將未經地方官說明之人,私收上船,以致各匪徒得行拐騙之計。」以招工公所為中轉站,讓自願出洋的中國人住在公所內;另派管理招工稅務司、司法委員等人點名檢驗住在公所的中國人,詢問是否自願。如答應自願,才簽合同劃押,並先給銀洋若干,不准再出公所,等候上船。如果不願出洋,即聽自便,離開公所。換句話說,「招工公所」由中國官方的稅務司和司法委員管理,每個出國的中國人都要由經過他們的詢問,中國人回答是出於自願的,才准簽合約上船。 勞崇光的照會發佈之後,蓋亞那的移民官奧斯汀於同年十一月十日拿到廣州第一份「招工公所」執照。「招工公所」取代了苦力營或「豬仔館」的作業,移民出洋合法化,除去了哄誘拐賣的中間人。問題是,沒有了中間人,如何將招工消息傳播到鄉間呢?為了使招工制度成功,廣東官府還派出官員下鄉傳播移民新聞。「廣東制度」似乎有效的提供英屬殖民地所需要的勞工,但是它並沒有完全消除苦力買賣。要想控制現存根深柢固的苦力買賣制度,西方國家必須合作。因為一旦出了廣州,即使還在廣東省內,中國官員及聯盟官員都鞭長莫及,無法直接禁絕苦力買賣活動。貪婪狂妄的中國豬仔頭及其他各國苦力商,對新的招工制度只不過是虛應故事一番,他們轉到通商口岸的外灘活動:豬仔頭把拐騙到手的豬仔送到偏僻的外灘,直接送上等候的苦力船。 執行招工新法 勞崇光正法處死豬仔頭 在聯盟佔領廣州時期(1858年─1861年),清廷與聯盟的關係很微妙蹊蹺,廣東官府的權力也被削減了不少;可是兩廣總督勞崇光仍然決定嚴厲執行新的招工制度。他在批准「招工章程」兩天後,1859年十一月一日,派遣一隊軍用舢舨船去黃埔外灘(Whampoa anchorage,位於廣州與澳門之間)鎮壓苦力綁票;逮捕了36名綁匪,釋放了41名被綁票的受害者;砍頭正法處死18名綁匪,嚴刑重辦11名綁匪。十二月八日,他釋放了150名被綁票的受害者。不久,又逮捕了15名綁匪,全部斬首示眾於黃埔。勞崇光還派一艘巡邏艦駐守黃埔外灘,防止苦力船接收苦力。可惜巡邏艦的效率不高,因為管事的官員怕事,不願意干涉外國船和黃埔的豬仔頭交易。 勞崇光認為要有效的執行招工制度,除了靠英法合作外,也須要其他國家的合作。因此於同年十一月底,勞崇光照會美國駐廣州領事培利(Oliver H. Perry)及其他各國駐廣州領事,宣佈所有的國家必須依照新的招工制度招募華工,並要求各國領事警告他們的同胞必須在廣州有執照的招工公所募集苦力。當然各國領事將勞崇光照會當耳邊風,十二月九日黃埔外灘還有六艘苦力船,其中三艘是美國船。 為什麼美國的苦力船生意這麼好?這與十九世紀初的美國「飛剪〈Clipper〉」造船業發展有關。早期的飛剪船速度較慢,噸位低。為了運送鴉片及茶葉,第二代的飛剪船以減低載貨量來增加船速。1845年,美國製造第一艘「超級飛剪〈Extreme Clipper〉」彩虹號〈Rainbow〉,船速飛快,可是載貨量低。1851年美國發展出「中型飛剪〈Medium Clipper〉」,載貨量高,速度快,不久中型飛剪就取代了超級飛剪。苦力買賣興盛之後,美國的飛剪船也開始做利潤豐富苦力船的生意。此外苦力買賣通常牽扯到許多國家,譬如黃埔的一些美國船長指揮的美國船由英國人及法國人雇用,船上載著由秘魯籍苦力商招募的中國苦力前往西班牙殖民地。那些被禁止或限制從事苦力貿易國家的人找到禁令的漏洞,也就是利用美國苦力船接收及運輸苦力。 美國「使者」號苦力船試新法 勞崇光認為苦力拐騙綁票的問題根源是苦力船不斷的進出於港口接收苦力,招工制度的成敗在於能否控制苦力船進出。既然得不到洋領事的合作,勞崇光決定向美國「使者(Messenger)」號苦力船下手,希望藉「使者」號案子設立先例,以警告其他的苦力商人及苦力船。「使者」號的船長曼鄧(Benjamin D. Manton)進進出出黃埔將近一年,收集去古巴的苦力。雖然接到中國官員的警告,曼鄧還是我行我素,照舊收集苦力。1859年底,勞崇光接到「使者」號上載有數百名苦力的報告之後,指示海關於1860年一月二日拒發「使者」號的出港許可證。 勞崇光同時致函美國領事培利,要求培利陪同勞崇光的屬下文武官員前往黃埔,調查美國苦力船買豬仔的報告。勞崇光並請求培利支持他執行招工制度的任務,一方面可以增進中美友好關係,另一方面可以根除綁票虜掠的罪孽惡行。勞崇光情理並茂的信使得培利領事決定與勞崇光的屬下前往黃埔,參預調查美國船買豬仔的事件。勞崇光的明確指令是將所有的苦力送回廣州審問,而不是在船上審問。然而培利領事及勞崇光的屬下因為得不到苦力船船長的合作,只有採取折中的辦法在船上審問。一月三日,中美官員在黃埔的三艘美國苦力船「使者」號、「莫登州長(Governor Morton)」號及「先鋒(Pioneer)」號上審問苦力是否自願出洋,發現有50名非自願出洋者,其中28名來自「使者」號, 50名苦力全部交與中國官員,送回廣州。 勞崇光鐵腕外交 力爭苦力回廣州 一月四日,勞崇光知道他的屬下沒按照他的命令將所有的苦力船上的苦力帶回廣州審問後,他堅持拒發「使者」號的出港許可證。為什麼勞崇光一定要將所有的苦力送回廣州審問?因為勞崇光想利用「使者」號案子做下招工規矩。依據「廣東制度」,當時只有廣州有招工公所,因此苦力船只能在廣州的招工公所接收苦力。所有的苦力必須經過招工公所的稅務司、司法委員等人詢問是否自願出洋,自願出洋的才准簽合約上船。如果勞崇光為美國船開了先例,讓苦力先上船之後在黃埔的船上審問,「廣東制度」可能變成有名無實了。 勞崇光繼續與培利領事交涉將美國苦力船上的苦力送回廣州審問,可是黃埔苦力事件一波三折,大部份在美國船上的苦力被苦力商偷偷地轉運至澳門。一月八日起勞崇光正式展開與美國公使華德(John E. Ward)的外交協商。勞崇光要求華德公使將被偷運走的苦力歸還廣州;並且本著「廣東制度」的招工程序原則,堅持所有的苦力必須在廣州審問;在黃埔苦力事件未解決之前,拒發四艘美國船的出港許可證。經過一個月的協商,雙方多次通牒往來,加上二度會議,華德公使最後得到葡萄牙政府的協助,二月五日,終於將432名被偷運走的苦力送回廣州審問。 黃埔苦力案件最重要的成果是勞崇光得到他想要的招工程序先例。有著林則徐及葉名琛的前車之鑑,勞崇光的同僚及廣州洋人圈內的洋人對勞崇光鐵腕外交感到意外。或許勞崇光認為他必須不惜一切,包括他的職位,來根除綁架苦力;或許因為「廣東制度」是英國代表巴夏理的主意,有英國代表做靠山,勞崇光可以全力以赴的執行招工制度。勞崇光成功的另一因素是美國公使華德為人公平正直,就事論事。假如勞崇光碰上像1875年馬嘉理事件(Margary Affair)的英國駐華全權公使威妥瑪(Thomas Francis Wade),事情可能有不同的結果。馬嘉理事件後,除了要求清廷道歉、賠款外,威妥瑪因馬嘉理事件為英國爭取了許多和馬嘉理事件不相干的特權:減低進口稅,免收厘金,增加通商口岸。不論原因是什麼,總之,勞崇光成功地執行廣東招工制度,甚至將之推廣至廣州的外圍地區,使之名副其實。同年二月初,勞崇光決定將實施於廣州及黃埔的招工制度推廣至勞崇光的管轄區:新通商口岸汕頭。他得到聯盟指揮官及英、法、美、西班牙、比利時、布魯塞爾、奧爾登堡(Oldenburg)七國領事的支持。 整整六週的中美外交磋商,涉及至少八個國家的利益,三十六計幾乎用盡;筆者另外寫一篇「飛剪黃埔運豬風雲」,細細道來,以饗讀者。 TOP 第六章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3) 完 繼續閱讀: 第一章: 美加華僑支持革命 第二章: 美加華僑青年壯志凌雲 第三章: 早期來美洲的華人 第四章: 刀光斧影 堂鬥風雲 第五章: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1)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2) 第六章: 飛剪黄埔 運豬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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