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沈閣話舊事 |
農場登記註冊苦力 波塔西歐阿新 前文提到,5分之4苦力工作於沿海農場,他們過的農場生活可謂典型的秘魯苦力生活。在講苦力農場生活前,先講一段近乎諷刺幽默的農場主人命名苦力的故事。南太平洋時報,1873年5月刊登了一篇文章,描寫某一農場如何登記註冊新來的苦力:農場上會說或懂一點西班牙文的資深中國家僕,被招來當翻譯;主人和工頭坐著,新苦力『一』字站開,也有些苦力不以為然的蹲著;農場的註冊簿攤開準備登記苦力;擔任翻譯的家僕,逐一的將苦力叫上前來,問苦力的名字,苦力回答阿福、阿蘇、阿德、阿慶等名字;接著檢驗苦力的證件,一切檢查無誤後,下一個重要的問題是該叫他什麼? 「哦,叫他卡利斯托(Calisto)好了!」主人說。 「不行,老闆。」一位管家說,「我們已經有一個卡利斯托。」 「我們有沒有薩穆爾(Samuel)呢?」 「沒有薩穆爾,老闆。」 「那就叫他薩穆爾。」 通俗的名字,像璜(Juan)、荷西(Jose)、佩德羅(Pedro)用完後,主人只好想出一些像卡利斯托、潘克西歐(Pancrasio)、波塔西歐(Protasio)等艱澀不常用的名字;命名苦力的困難解決後,註冊簿寫著:波塔西歐阿新,29歲,中等身材,膚色黃裏泛白,高額小眼大嘴,左手臂手肘以上有一疤痕。‧‧‧」如此,苦力註冊完畢,帶著他們的身家財產及工具,住進農場的工寮。 典型秘魯苦力 居住簡陋 日作十二鐘點 週入一索爾 農場的工寮(西班牙文叫Galpσn,暫且翻譯成「高棚」),是無法與梅葛斯築鐵路的工寮相比。有些高棚只不過是個大倉庫罷了,也有些是圍牆包圍住的幾間簡陋的房屋。因為氣候炎熱及缺雨,高棚不須要嚴密的屋頂,但是冬天苦力卻需要足夠的毯子來取暖。高棚內一切設備大概是最低限度,主人沒有必要提供「舒適」的住所。像軍營一般,每個苦力有一個小地方儲放他的個人用品:毯子、廚具、衣物及睡蓆。高棚每晚上鎖,因此苦力像囚犯勞工一般沒有行動自由。有一秘魯報紙報導,形容高棚為「既小又骯髒的住所」,苦力每晚8點或9點後就被關進「高棚內,沒有水和必需要的衛生設備」。 每天工作時間是12個鐘點,早上5點到下午5點或早上6點到下午6點,早上10點到中午12點之間有一個鐘點讓苦力準備當天的食物和吃飯。幾乎每個農場的慣例是讓苦力自己攜帶米和柴火,在曠野上隨地生火燒飯。南太平洋時報,1873年6月有一篇文章,描寫一個棉花農場一天的開始:早上4點半,每個農場一定備有的大搖鐘噹噹地發出集合信號;農場主人或總管抽著煙,等候小工頭報到;小工頭到齊後,放出整晚被關在高棚內的苦力;苦力匆忙的從竹床或竹蓆上滾「出」來,苦力中新升任的「小班長」也催促他們盡快行動;在昏暗的曙光中,一群哆嗦的中國人,穿著各式各樣的衣服,逐漸的排成一行,回應工頭的點名;苦力被分組後,領取當日的配給米及需要的工具;有經驗的苦力去開墾犁地,其他的拔野草、撿棉花、鋤地下種;每個苦力都帶著他的無價的飯鍋和昨天撿來的柴火上工。 苦力每天配給的主食是米,一磅或兩磅各個農場不同。有時他們分配到一個甜薯或一條玉米,和米一起煮,增加味道。星期日,有時分配到少量的魚或肉。發配的食物除了品質不佳之外,量也不一定足,發食物的工頭隨意拿起一個小杯或小容器,裝滿就算配給的數量。通常大的農場上有雜貨店,苦力假如願意或付得起,可以買一些豬油、茶、麵包或魚來補充每天的配給;一週一索爾的薪資,到了星期日已所剩無幾。英國觀察員柯爾的書中說:有一蔗糖農場,每天的配給是兩磅米和一磅山羊肉,有時苦力將山羊肉在雜貨店裏折換成鴉片。對了,雜貨店也賣鴉片。 中國新年放假三天 高棚賭局一日高潮 根據苦力的契約,每年在中國新年時有三天的假日。這三天他們可以做他們想做的事,譬如拜神(許多大農場上有設於小屋內的神壇)、放爆竹(假如他們找得到的話)或賭博。除了這三天,苦力通常一星期工作七天。有些聰明的農場主人發現給苦力星期日休息會產生較好的工作效率,於是星期日或至少半個星期日苦力不必工作(主人和工頭也可以休息一天或半天),同時也給他們一些肉來改善單調的飲食。但是額外的假日並不是沒有代價的,苦力必須延長他們契約來彌補額外的假日;因此八年的契約可能成為九年或九年半。 雖然做了一整天的工後,苦力已經沒有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來消遣娛樂;但是為了排解單調苦悶的日子,放工之後,天黑之前,高棚之內經常有賭局。他們最常賭的只不過是猜單或雙數罷了,賭具和賭法都很簡單,與澳門賭場內的「番攤」賭法類似。南太平洋時報,1873年報導一局苦力單雙數的賭博:(甲乙兩家對賭)雙方對坐在地上,甲方在對坐中間的地上放一把豆子(或是玉米顆粒,或是咖啡豆);乙方從豆子堆中取走一些豆子(增加結果的變數),然後選單或雙數,用現金或現有的財物下注(譬如乙方選單數,甲方跟進下相當的賭注於雙數);旁邊的看客也下邊注互相對賭;兩賭家不得用手指碰豆子,豆子堆中的豆子用一根小木棍仔細的數。當豆子數到只剩下一小部份時,還有耽迷於賭的人繼續加注;單數或雙數的結果揭曉後,參與賭博的苦力對輸贏似乎認命而不很在乎。但是在一天辛苦的勞動後,賭博數豆子時所帶起對未知數的猜測及期望,給苦力單調的日子掀起了一些高潮與興奮。 秘魯法律苦力非奴隸 中國『移民』成奴隸 清政府「外務部」檔案中記錄,同治十三年有人寫給中國派去古巴調查的特使陳蘭彬的信件,詳述華工在秘魯受虐情形。信上說:「 迨抵秘魯,以人材定其價值,善工技者,為奇貨可居,其次則壯健為佃夫,幼少為使喊。價高四百元,下者三百不等。主人每月發工銀四元,一年給衣服兩套。粟米蕉果兩餐。 作工之苦,其若佃田絞蔗煎糖,酷暑如焚、限工度晷 ,不堪其苦者,懸樑自縊,投糖鍋煎死皆有之。此最苦中之苦。 」 很多農場場主不住在農場上直接經營農場作業,有錢的場主喜歡住在舒適的大城市或利瑪;也有些農場場主根本不住在秘魯。在這種場主不在的情形下,農場就交給雇用的經理來管理;很多經理是在歐洲出生的,他們比秘魯人更有能力使勞工服從及勤奮工作;在紅利的鼓勵下,這些經理不在乎勞工的生活,以壓榨勞工,減低成本來提高利潤;這和梅葛斯的寬大為懷,激發勞工工作效率的想法背道而馳。 依據秘魯的法律,苦力不是奴隸,也不必承受主人的非法壓榨;苦力的契約明文規定苦力可以向法庭請求,捍衛他在契約下的權益。這和卡亞俄港進港檢查制度差不多,只是官樣文章,想想苦力怎麼可能有機會控訴他的主人?其實秘魯有憲法、刑法、民法及許多條例保護個人權利,但是政府沒有全力執行這些法令條例,法令也不過是形同虛設。有錢有勢又有關係的「哈西安達都〈hacendado,農場主人或經理〉」在偏遠的農場上,是為所欲為的土霸王;即使地方官有誠意執法,他們的警力或兵力也鬥不過「哈西安達都」所僱用龐大的黑人及土著員工勢力。 1866年,美國駐秘魯總領事侯維〈Alvan P. Hovey〉在信函中向美國政府報告秘魯苦力的待遇,附帶一位苦力同情者的陳情書:「幾乎是無法想像的恐怖情況,工頭和總管野蠻的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錯毒打中國人,經常沒錯也照樣打;沒有法律認可如此毒打處罰制度;農場上設立正規監獄是不合法的,因此所有的農場都違法。」另一封陳情書說:「無疑的中國人在大農場上受到極度的虐待;因為農場主人有很大的影響力及很高的社會地位,沒有司法機構來處分農場主人的惡劣不法行為,也沒有司法機構來聆聽苦力控訴他主人的不法行為;可憐的中國『移民』被貶為奴隸。」 逃脫苦力生涯 農莊樹下結奇果 秘魯的苦力移民完全是男性,而且大部份是40歲以下的青壯年人。苦力在契約到期成為自由身之前,幾乎是沒有機會在秘魯和女性交往。在這沒有女性社交的生活狀態下,可以猜想為什麼有些苦力嗜賭,抽鴉片,甚至奮不顧身想盡方法的逃脫出這飽受壓榨而無生趣的苦力生涯。農場的苦力試圖逃「獄」是經常的事,有時是個人逃跑,有時是一組人集體行動;苦力逃走後,農場主人或經理當然不會放過逃跑的苦力,於是出動地方軍人以及自己的黑人員工〈秘魯於1825年解放黑奴,黑人視中國苦力為他們的接班人,樂於見到中國苦力接受黑人過去所受到的折磨〉搜捕逃「犯」;通常苦力逃不遠,一定被抓回來受處罰。如何處罰逃跑的苦力呢?監禁苦力不是理想的方法,因為監禁苦力不但損失苦力的生產力,而且等於給苦力放假;有些農場主人採取罰款制度,苦力付不起罰款只得一週一索爾的延長契約期限;也有些主人採取比較不人道的方法,苦力必須戴上沉重的腳鐐,一手拿著鐵鍊防止絆倒自己,一手拿著鋤頭繼續勞動,直到處罰時期結束。1873年,在秘魯做研究的美國鳥類學家斯特爾〈J. B. Steere〉,向美國政府提出他所見所聞的苦力生活報告。他說:「苦力犯法後,通常由主人處罰,因為苦力的時間不值得花在公眾的監獄內;即使謀殺案,如果被謀殺的是另一名苦力,殺人的苦力必須完成自己的契約及被害者的契約。」較輕的犯罪處分,不是鞭打外就是減少每日的配給,或是兩者皆用。 雖然來秘魯的苦力,大部份是40歲以下的青壯年人,但是飄洋過海沿途受虐待的艱苦旅程,使得許多苦力到達秘魯時體格都很虛弱;開始工作後,不良及不足的飲食,加上過度勞動及惡劣的氣候,造成高度死亡率。1871年,根據秘魯一家報紙社論的推斷:「大部份農場上新到的契約苦力不是接替契約到期的苦力,而是接替為完成契約而死的苦力!」根據斯特爾所聽到的估計,大約有3分之1的苦力在完成契約前死亡。斯特爾的報告寫著:「每個農場都有一片埋葬中國人的地方,中國人躺在一丘一丘幾寸厚的沙土下,沒有覆蓋,沒有棺木。」死後能夠入土而有一片葬身之地已經是主人的慈悲心,有些吝嗇狠心的主人將病入膏肓而無用的苦力棄置於荒郊野外,讓他自生自滅。 自殺也是逃脫苦力命運另一有效的方法。前文提到鳥糞島海岸邊隨時有警衛巡邏,防止苦力投海自殺。斯特爾說:「農場上的苦力頻頻以上吊方法自殺;農莊附近的小樹下經常看到這類的果實。」美國南方隱喻吊人樹吊著受私刑的黑人屍體為「樹下的果實」,或比喻為「奇怪的果實〈Strange Fruit〉」。經歷過美國南北戰爭的斯特爾也以「樹下的果實」比喻上吊自殺的苦力。 哈瓦那日報廣告 販賣一母二女及一騾 1847年6月12日,哈瓦那日報〈Diario de la Habana〉有一則廣告:「出售:一名中國女人及兩個女兒,一個女兒12─13歲,另一個女兒5─6歲,可以派上你希望的任何用場。同時還有一頭騾子‧‧‧‧‧」。不需要長篇文字,也不需要圖片影片,就從這則小廣告中,我們可以看到十九世紀,古巴人對成千上萬的中國勞工的態度,婦女、小孩像奴隸一般和騾子一起賣。這則廣告中我們也看到古巴和秘魯的進口勞工政策一大區別,秘魯的中國勞工幾乎完全是男性,古巴的中國勞工除了男性外還有婦女及小孩。 西班牙於1898年美西戰爭〈Spanish-American War〉之後將古巴割讓給美國。在割讓古巴給美國之前,西班牙對古巴的政治、經濟及宗教下了很大的功夫,將古巴經營為西班牙殖民帝國〈Spanish Empire〉的寶石。十九世紀中期,西班牙的殖民地政策鼓勵古巴進口中國婦、幼及家庭苦力;一則為了表現西班牙及天主教的人道精神,藉以轉移輿論攻擊的焦點;另一則為了增進苦力的安定性,苦力有了妻小就不太可能參與造反和暴動。父母可以攜帶十至十八歲的小孩一起移民,但是成年婦女及小孩必須工作,成年婦女月入3比索〈Pesos,古巴錢幣〉,小孩月入2比索。1860年,西班牙政府為了增加中國婦女移民的比例,甚至豁免婦女移民的工作義務。只可惜這如意算盤沒打成,自1847年至1874年間,估計近12萬5千中國苦力抵達哈瓦那,女苦力人數還不到一百名。1861年古巴人口普查,整個古巴島上,34,834名中國人中只有57名女性。1899年古巴人口普查,101,597名中國人中只有49名女性。為什麼招募不到女苦力呢?中國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女人是不出門闖天下的〈靠出賣肉體為生的妓女則例外〉,因此絕大多數的中國女人是不會移民,若不是被綁票拐騙,她們不可能自願上苦力船的。 TOP 第六章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7) 完
繼續閱讀: 第一章: 美加華僑支持革命 第二章: 美加華僑青年壯志凌雲 第三章: 早期來美洲的華人 第四章: 刀光斧影 堂鬥風雲 第五章: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1)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2) 第六章: 飛剪黄埔 運豬風雲
所有圖文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Copyright© 2022, mysunsetpavil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osted by NLT Design. Email: mysunsetpavilion@gmail.com Last updated Jan. 18, 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