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沈閣話舊事

厦門反苦力買賣暴動

厦門苦力市場的成長,好景不常。咸豐二年(1852年)厦門發生暴動,反對苦力買賣。照理說苦力市場繁榮,有利於窮苦、饑餓或負債的中國人。只要願意出洋謀生的人都能找到一份有契約的固定工作,家人還可能預支薪資,應該是皆大歡喜的結局,為什麼會有暴動事件呢?這得從人頭掮客「客頭」、招募苦力的技倆以及仲介行虐待羞辱苦力的惡行說起。

人頭掮客「客頭」有主與副兩種。主客頭附屬於外國仲介行,他們有外語能力,又有關係。早期的主客頭大多數來自於廣東及南洋的中國「買辦」,他們曾經是中國與西方商業交易的中間人。有的來自於南洋的客頭還是殖民國家的臣民,因此受到外國仲介商的保護。副客頭受制於主客頭,他們大多數來自於中國下層社會,希望儘快發橫財。招募苦力成功與否在於副客頭,他們人數眾多,厦門苦力買賣全盛時期有數百名副客頭。在正常的招募制度下,副客頭接受主客頭的命令,公佈出洋移民的新聞、目的地及契約內容。但是,精通本地方言的副客頭,常隱瞞移民新聞及有關外國地方的資料,並在翻譯契約內容時,操縱想出洋謀生的人的選擇。副客頭還有仲介行及主客頭的經濟支持,可以馬上提供願意上船出洋的移民物質需求。對許多到沿海找事的貧民而言,食物、衣物、住處及小錢有很大的誘惑力。副客頭也和地下秘密結社掛鉤;秘密結社三合會原本活躍於兩廣及福建地區,通商口岸的特殊性使得它更活躍於這些口岸。利潤豐厚的人頭買賣當然逃不過秘密結社會員的注意力,因此樂得分一杯羹。客頭為了湊足苦力人數,逼迫擄掠行為就有了秘密結社的支持和保障。

苦力買賣的利潤隨著西方國家競相招募中國苦力而暴漲,導至濫用苦力招募制度。1852年,在厦門的客頭招募一個苦力的佣金等於一般人一個月的工資。貪婪的仲介商和客頭絕對會想盡方法來滿足外來的訂單,最常用的技倆是哄騙。他們告訴想出洋謀生的人,國外工資高,工作環境好;更荒謬的解釋契約中指定的八個外國年,其實只等於四個中國年。客頭會騙所招到的苦力,告訴他們是去美國加州的「金山」或澳洲,其實是送他們去赤道地區工作環境惡劣的農場。對沒有興趣移民的人說沿海港口有工作機會,當這些求職者進入苦力營後即被監禁,逼迫上船出洋。或者勾引一般平民賭博,故意借銀兩給他們賭博。當賭客上癮之後,客頭串通賭棍,使賭客每賭必輸,以還賭債理由,逼迫他們出洋。

客頭履行訂單的壓力相當大,如果他們沒法在指定的時間內招足訂單上的「人口貨物」(human cargo),罰款很重。在騙人上船的詭計手段用盡之後,不免運用綁票,省時省事。綁票通常是幾個拐子合作,在小鄉村、冷巷或溪澗下手;也有擊沈漁船,綁走全船漁民的案子。

「招募」到的中國苦力被關入苦力集散地:苦力營〈又稱為豬仔館〉。苦力營有警衛看守,通常與外界隔離,像一座工場,編制處理出口的「人口商品」(human commodity)。據1852年英方報導,苦力營的設備很差,又髒、又小、又濕、又不通風。120英尺長,24英尺寬的空間關了五百個苦力。1852年,香港臨時總督堡林(Dr. John Bowering)在厦門苦力營中目睹以下醜陋的景像:「…數百人聚集於苦力營中,被脫精光,根據他們被發送的目的地,胸口打上印或漆著字,C(加州)、P(秘魯)、S(三文治島)。」最不能令人接受,也最令人憤怒的是這種酷待是反人道的行為,它剝削了個人基本的需求及人性的尊嚴。除了被剝削人性的尊嚴外,苦力遭受毒打和酷刑的經驗更是家常便飯。對於仲介行與客頭的拐騙擄掠、目無法紀及虐待羞辱苦力的惡行,厦門的中國人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於是爆發了反苦力買賣運動。

厦門反苦力買賣運動的導火線是合記洋行的林姓客頭在拐騙苦力時,被公眾痛打之後被關入衙門。合記洋行的老闆塞姆(Francis Darby Syme)在中國人口頭中是一名惡名昭彰的苦力仲介商。當他聽到手下的客頭被衙門官府逮捕後,立即趕到衙門,強行釋放林姓客頭,將林姓客頭置於自己的保護下。很明顯的,塞姆的行動超越他的權利。即使根據治外法權(Extraterritoriality)慣例,外國領事也只能依照本國的法律審問裁判本國國民,沒有權利釋放中國官方拘禁的嫌犯。塞姆既不是領事,也沒有權利干涉中國官方執行禁止中國人出洋的法令。塞姆在外國領事界有很多關係,在本地的黑社會中也有很的大勢力;他的財力、勢力及影響力使他相信他可以藐視中國法律。厦門民眾因為這件事對地方官執法及主持正義的信心盡失,民眾決定自行執法,因而導致暴動。根據英方調查,事發於1852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塞姆及其手下二度造訪地方衙門時,遭到憤怒的羣眾攻擊,塞姆一幫人險脫困境。不久羣眾人數越聚越多,同時也受到清軍的同情。羣眾有了清軍的同情,以為受到清廷官方的認同,他們更加強烈地表示對洋人的憤怒。德記洋行的辦事員麥凱(Mackay)被毆打了一番;另外兩位倒楣不相干的英國人也被打成重傷。接下來兩天,廈門反洋人的情緒高漲,情勢緊張。被拐騙出海的苦力的家屬及朋友憤怒地聚集於廈門街市;附近地區的流民也乘機打劫商家,導致商店休業。十一月二十四日,暴動達到最高峰時,大批羣眾聚集在塞姆的合記洋行前,要求塞姆交出林姓客頭。當他們的要求被塞姆拒絕之後,憤慨的羣眾開始攻擊洋行。英國海軍用停在廈門港内的蒸汽砲艦「火蜥蝪」(Salamander)砲火擊退了暴動羣眾,中國人死傷大約十餘人。

暴動平息之後,厦門知縣與英國暴動特別調查員哈維(Frederick E. B. Harvey)會談,希望英國政府阻止英國人在厦門的苦力買賣生意:並且警告如果不停止拐騙擄掠、濫用苦力買賣及虐待苦力,英國人在厦門的生命財產也會有危險。厦門行政官又上呈厦門事件於興泉永道台及福建總督。道台與總督皆以明哲保身為準,既然暴動已平息,就沒有上奏朝廷,因此在清朝官方記錄中沒有咸豐二年的厦門事件。我們所知道的故事取自於英國的調查報告及英國的國會資料。

1852年厦門事件之後,苦力買賣的生意逐漸地轉移至汕頭、香港及澳門。但是拐騙擄掠及虐待苦力的情況並沒有停止,反而變本加厲。

汕頭與香港發展苦力貿易

厦門最大的苦力商人,德記洋行的老闆泰特於厦門事件之後,將他的苦力監禁船「移民」號移至汕頭附近的南澳島(Namoa)。同時德記洋行也在汕頭搭了不少苦力營以便收發苦力。汕頭不是條約通商港口(Treaty Port),外國人沒有權利在此做生意。可是汕頭的地方官不但不阻止苦力買賣,還特許苦力商人任意經營不法生意。據說泰特付給地方官人頭費以換取苦力招募權。1853年至1855年短時期間,汕頭有代替厦門成為苦力貿易中心的明日之星形象。但是汕頭也有它的弱點:官府包庇到底不是長久之計;厦門事件也可能重演於汕頭。1855年底,由於苦力商過份濫用苦力買賣制度,汕頭人呈現反苦力買賣的不安情緒。一位美國苦力船長被一羣激動的民眾包圍,指控美國船長拐騙汕頭人出洋。這位美國船長被他的同胞救出,最後他的船沒裝滿貨就離開汕頭。汕頭的苦力貿易業終究無法與澳門競爭。

香港位於珠江口以東,它的地理位置,貿易潛力及社會環境與澳門相似。但是香港缺少英國政府支持使它成為苦力貿易中心。雖然英國政府認可英國商人在厦門的苦力買賣事業,可是英國政府不打算將自己的殖民地變成為這種不名譽「奴隸買賣」中心。1853年,有一些厦門的苦力仲介行將苦力買賣的作業移至香港,但是他們的作業受到「1852年船客法案」(The Passengers Act of 1852)的限制。1852年英國國會制定船客法案以約束船公司輸送船客方法,其原先主要是針對英國與北美之間的船客,這法案也影響到苦力運輸作業。「1855年中國船客法案」(The Chinese Passengers Act of 1855)簡直是對香港苦力貿易中心的成長一刀插入要害。這法案基本上要求移民出口地(香港)的官方確定船上的移民是自願移民以及船上的食物與設施配合移民旅途的需求。1857年,香港又制定苦力仲介行執照制度。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聰明的苦力買賣商人自然有辦法應付各種法案條例。英國政府雖然沒有完全毀滅香港的苦力市場,但是瞭望對岸自由開放的澳門之後,許多的苦力仲介行開始轉移陣地。

澳門取代厦門苦力貿易中心

澳門位於珠江三角洲的西岸,南海的北岸;距東面的香港島六十三公里。自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起,葡萄牙人租借澳門為貿易轉運站及補給站,以便利對中國、南洋及印度的貿易。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後,葡萄牙政府趁火打劫,宣告澳門為自由港。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葡萄牙政府宣稱澳門為葡萄牙的領土,並且停止支付租金。直至光緒十三年(1887年),簽訂中葡北京條約,中國讓與葡萄牙政府「永久居留管理澳門」的權力。在簽訂中葡北京條約之前,澳門暧昧不清的地位提供了不法交易活動的最佳掩飾。一方面澳門很接近中國本土,因此可以享用中國所提供的便利及設施。另一方面澳門不是條約中的通商港口,因此不必履行條約中的義務。葡萄牙人雖然是最早抵達亞洲,在南亞、東南亞及東亞建設不少基地。但是自從英國人及荷蘭人來到亞洲後,葡萄牙人在亞洲的貿易地位不但降低,還招到排擠,損失了好一些東南亞的殖民地。葡萄牙政府沒有道德上的顧忌,也不關心人道正義,只要是賺錢的生意都是好生意,一切以利益為主,不像英國政府比較愛面子。葡萄牙政府失去了亞洲貿易優勢之後,希望利用澳門苦力買賣的優勢來重振旗鼓。再加上澳門與東南亞各大港口,如新加坡、巴達維亞(Batavia)、檳榔嶼、馬六甲以及印度的加爾各達(Calcutta)和孟買(Mumbai)有深厚的貿易關係;這貿易網絡便利了苦力出口及運輸。澳門還有黑社會控制的毒品走私、人口買賣、妓院淫業及其他各色各樣的罪惡行業。所有的邪業正業都有澳門(葡萄牙)政府的認可。1856年澳門有五座苦力營,根據香港總督甘迺迪(A. E. Kennedy1872年的報告,澳門發展到三百座以上的苦力營,八百家以上的苦力仲介行。沒有條約義務及本地人反苦力買賣的敵意,澳門成為苦力買賣商人及外國商人的天堂,因此澳門繼厦門之後成為國際苦力貿易中心。

「豬仔」與「買豬仔」詞彙的來源

前文提到「豬仔館」一詞,什麼是「豬仔」?目前所知最早記載販賣人口代號,出於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林則徐的奏稿。林則徐當時任兩江總督,他的「查明外國船隻騙帶華民出洋情形」奏摺中提到「買豬崽」出洋的事。他初到廣東,聽到「買豬崽」這個詞彙,以為是販賣人口的隱語,所以他聯同澳門和香山的地方官調查,發現有「一二夷船慣搭窮民出洋謀生,不要船飯錢文,俟帶到各夷埠,有人僱用,則一年僱資俱任船主取去,滿一年後,乃按月給予本人工資。當其在船之時,皆以木盒盛飯,呼此等搭船華民一同就食,其呼聲與內地呼豬相似,故人曰此船為買豬崽。其實只系受僱,並非賣身。」而「崽」與「仔」音相同,「豬崽」即是「豬仔」。

君子可欺之以方,林則徐看到的是官樣文章。粵語「豬仔」是指剛出生還沒有開眼的小豬;稱人為「豬仔」是譏笑這個人懵懂好欺;被人「買去當豬仔」是指吃了大虧還蒙在鼓裡。林則徐說,夷船「慣搭」窮民出洋謀生,指的是外國船常常運中國人出外求生。他所聞「只系受僱,並非賣身」是事實。但是這些「窮民」出洋做工,往往被雇主虐待毒打,勞累而死;即使支持到契約期滿,也不得自由身,被逼迫續約,或做無錢工。

廣東巡撫耆齡在奏摺中也用過「買豬仔」之詞:「夷人在粵東利誘內地匪徒拐騙人口出洋,名為買豬仔。由來已久,自咸豐七年,夷人入城,此風更盛。」

當苦力市場興起之後,人口販子叫收買到的苦力為「豬仔」。本地人叫人頭掮客為「豬仔頭」,替「豬仔頭」募集「豬仔」的爪牙為「豬仔跋」或「豬仔索」〈也就是福建話「客頭」〉,苦力營或招工所為「豬仔館」,運送豬仔出洋的船為「豬仔船」。「豬仔頭」還設「豬仔攤」,故意借銀兩給對象賭博。對象贏了,「豬仔攤」賠雙倍;對象輸,則將本身寫給「豬仔頭」為按押。據聞,有一個「豬仔跋」有眼不識泰山,騙了一位功夫師傅林桃進入住宅改裝的「豬仔館」牢籠,被林桃三拳兩腿打了出來。

在不合法的買賣中 「合法招募」苦力

英國政府的勞工進口政策有兩項考量:首先必須對英屬殖民地提供大量的廉價勞工,同時要求公眾輿論認同在大英帝國領土內沒有任何奴隸制度。為了調和這兩種互相衝突的立場,英國政府於1850年批准西印度的蓋亞那及千里達進口中國苦力;為了避免苦力商濫用苦力買賣制度,英國政府決定親自監督管理苦力招募作業,並於1851年派遣有徵募印度移民經驗的懷特〈E. T. White〉任英國政府的移民招募官。懷特的任務是在不合法的買賣中「合法招募」中國苦力,他被夾在英國政府的苦力招募規定及多年累積下來不合法的苦力招募方法之間;英國商人及船長不願意受到英國政府的規定約束,同時英國政府給他的招募苦力人頭費預算遠低於其他的苦力商,因此無法競爭於苦力市場。懷特只得折衷立場,以達成任務:他指示英國苦力船在非條約通商港口募集苦力,如此英國政府至少沒有違反通商港口條約中的協定;可是懷特沒有權力控制英國商人及船長的作業。在沒有金錢與權力的支持下,懷特計劃的成敗可想而知。

英法聯軍佔領廣州,擒捕兩廣總督葉名琛

懷特計劃失敗後,英國政府希望和清廷直接交涉,使中國勞工出口正規化。咸豐四年(1854年),英國派出最高外交官員:英國全權大臣兼香港總督堡林(Sir John Bowering)試圖與負責外交的兩廣總督大學士葉名琛會談,商討修改現行的南京條約的可能性,以便中國勞工出洋正規化。堡林素有公開批評英國苦力商濫用苦力買賣制度的名聲,可是葉名琛沒有會見堡林。我們可以想像葉名琛的固執與高傲以及堡林的失望。堡林計劃中的上海及白河(大沽口)之行,試圖越過葉名琛與清庭的交涉也沒有成功。咸豐六年(1856年),亞羅(Arrow)號事件使得中英的關係如箭在弦上,隨時都可能爆發戰爭。亞羅號是一艘被海盜劫去之後再賣到香港的帆船,領有英屬香港政府發給的執照。廣東水師接到舉報,登上停在廣州黃埔的亞羅號搜查,發現亞羅號執照過期十二天,於是逮捕全船十二名涉嫌走私的中國水手。亞羅號的愛爾蘭籍船長聲稱英國國旗被中國人撕毀。英國駐廣州代理領事巴夏理(Sir Harry Parks)向兩廣總督葉名琛抗議,要求釋放水手、道歉及移辦上船搜索的水師千總,否則攻城。巴夏理下了二十四小時最後通牒之後,葉名琛同意釋放十二名水手,但是拒絕道歉,因為水師並以未撕毀英國國旗。香港總督堡林令香港駐華英軍由珠江口進逼廣州,並且砲轟兩廣總督衙門。英軍進入廣州後,沒有擄獲兩廣總督;因為英軍人數不足以佔領廣州,不久即退出廣州。葉名琛上奏清廷,宣稱大捷,廣州人開始焚燒廣州洋人的房子,著名的「廣東十三(洋)行」也化為灰燼。

英國自亞羅號事件得到一個結論:英國在中國進取利益最大的障礙是葉名琛。在英官方通訊中,葉名琛素有「不妥協的態度」的名聲。時值朝廷上下排外氣焰高昇,葉名琛以強硬的方式應付洋人得到同僚的尊敬,連皇帝也很欣賞他處理「番事」的成績,連連加封加賞。

英法聯軍之役又稱第二次鴉片戰爭,英國為了釜底抽薪,除去葉名琛這「不妥協」的障礙物,並且給中國一個教訓,以1856年亞羅號事件為導火線,聯合法國,於咸豐七年(1857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進攻廣州,準備擒拿葉名琛。法國則以1856年「馬賴神父事件」為藉口,欣然加入戰爭,共享利益。咸豐八年(1858年)一月五日,英法聯軍佔領廣州,擒獲葉名琛,送往印度加爾各達監禁。葉名琛因「恥食敵栗」,而自備糧食前往印度;死於次年二月二十九日,據說是因糧盡絕食而死。

英法當時還聯合美國,得到美國的外交支持;俄國事後以調停人身份出現,乘機漁翁得利。英法聯軍佔領廣州之後繼續北上,咸豐八年(1858年)五月大沽口之役,清軍不敵;同年六月清廷與英法美俄四國各別簽訂天津條約。英國全權大使額爾金伯爵布魯斯(Earl of Elgin, James Bruce)在談判天津條約時,曾提出開放中國勞工出洋的要求。但是為了專注於條約中其他更重要的大前提,布魯斯將中國勞工出洋的要求暫時擱置,反正有船堅砲利,機會還很多。天津條約的重點除了增開條約通商港口及賠款外,它還干涉中國一些內政,影響深遠的是將鴉片定為洋藥,依規定可以自由進口買賣。從此英國人可以公開販賣鴉片到中國,不必依靠走私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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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第一章:  美加華僑支持革命

第二章:  美加華僑青年壯志凌雲

第三:  早期來美洲的華人

章:  刀光斧影 堂鬥風雲  

章: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1)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2)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3)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4)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5)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6)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7)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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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飛剪黄埔  運豬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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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Jan. 18, 2022